網購電器有問題且未經3C認證 買家要求3倍賠償
如今,網購越來越受到消費者青睞。小到一些生活日用品,大到家用電器,大家都喜歡去網上淘一淘,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各種實惠以及送貨上門的愜意。可當網購的物品有質量問題時該怎么辦?
貴陽一男子阿國,在網上購買了一款由浙江一電器公司(以下簡稱“電器公司”) 生產的LED面板燈。可在安裝使用時,卻發現該LED面板燈有接觸不良,產品也沒有3C認證標志,阿國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。
質量技術監督局經查證后,認定該電器公司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,其擅自出廠嵌入式燈具,屬違法行為,于是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因阿國要求該電器公司退還貨款并給予3倍賠償,遭到拒絕后,便將其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云巖區法院審理了此案。
網購LED面板燈有質量問題
2017年11月,貴陽的阿國在浙江一電器公司的網上家居旗艦店看到一款LED面板燈,價格比實體店便宜不少。
于是,阿國動了心,立即花了3300余元,買下這款LED面板燈。
收到貨后,阿國在安裝使用時卻發現該LED面板燈有接觸不良的現象,而且未見3C認證標志。
隨后,阿國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了投訴。
2017年12月,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了《12365舉報案件處理結果告知書》,內容為該電器公司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,擅自出廠嵌入式燈具,屬違法行為,遂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阿國認為,對方所售的LED面板燈,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,有欺詐行為。要求對方退還貨款并給予3倍賠償。但該電器公司卻否認自己有欺詐行為,只愿退還貨款。
阿國只好將該電器公司告上法院。
法院:賣家退還貨款,承擔相應費用
云巖區法院經審理認為,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8條規定: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;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,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、產地、生產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規格、等級、主要成分、生產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檢驗合格證明、使用方法說明書、售后服務,或者服務的內容、規格、費用等有關情況。
本案中,該電器公司向阿國銷售了未經認證的產品,但未向阿國說明真實情況,隱瞞了與消費者有利害關系的重大信息。該電器公司向阿國提供商品有欺詐行為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55條之規定,阿國除要求賠償損失外,還可以向經營者主張3倍商品價款的賠償。
由于該電器公司已向阿國退還3200余元購物金,故判決該電器公司向阿國支付剩余購物金100余元以及賠償金1.01萬余元。
3C認證的全稱為“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”,它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、加強產品質量管理、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。所謂3C認證,就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,英文縮寫CCC。凡列入3C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,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,一律不得進口到中國、不得在中國出廠銷售和在中國經營服務場所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