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CE認證的三種模式
CE認證是歐盟強制性認證法規,只要是你的產品出口到歐盟國家,就必須要有CE認證,可供廠商選擇的使用CE標志的模式有很多,下面由小編來簡單的說一下比較常見的三種CE認證模式。
一、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/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《符合性CE證書》,此CE證書屬于自我聲明書,不應由第三方機構(中介或測試認證機構)簽發,因此,可以用歐盟格式的企業《符合性聲明書》代替。
二、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/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《符合性CE證書》,此為第三方機構(中介或測試認證機構)頒發的符合性聲明,必須附有測試報告等技術資料TCF,同時,企業也要簽署《符合性聲明書》。
三、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《歐盟標準符合性CE證書》,此為歐盟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簡寫為NB)頒發的證書,按照歐盟法規,只有NB才有資格頒發EC Type的CEE聲明。
CE里面的要求來說,
DOC,符合性聲明,CE范圍內的,也就是需要貼CE標識的產品組,不管是強制要求NB參與認證,還是不強制NB參與認證,DOC都需要企業自行簽發出來,這是TCF里的一個必要文件,而且大部分時候清關需要的也僅僅是DOC。
AOC,通常出現在一個產品不強制要求NB機構參與認證,但是申請方,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況下,提出要求NB機構參與ce認證,協助審核技術文件,當然文件需要得到某機構的認可,這個時候NB機構出來的證書,有些機構就是簽發AOC,有些也會簽發COC。
COC,屬于一個泛指,符合性證書,證明被認證的符合法規要求的證書,像AOC那種情況,簽發出來的,也有COC,正規需要按照模式來做認證的,例如B+D B+E H等,也可以成為COC,
甚至E MARK也會最終出COC,
當然以上情況不適用于不具備相應資質(例如NB,或者其他非CE認證內的指令的授權)的機構(國內或者國外),隨意簽發出來的東西,那種純粹就是一張紙,有價值的地方就是,幫申請方確認了一些技術問題,建議采用哪個指令哪個標準,協助寫一份本身就該企業自行簽發的DOC,做個可能不是很有必要的測試。想了解更多更細的產品檢測問題詳情可以聯系我們!